本报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所有娱乐场所在凌晨2-8时不得营业”。昨日凌晨2时许,南岸公安分局联合区文化局,突查辖区8家娱乐场所,发现其中两家超过营业时间仍在营业。
2时13分许,10余执法人员来到南滨路旗舰俱乐部,歌城内灯火通明,有2个包房都还有10余人在唱歌。 文化局执法队员当场对其开出整改通知书。
凌晨3时,民警来到南坪东路东尼俱乐部。在V666大包房里,20多名青年男女正挤在一起狂欢。被告知娱乐场所按规定在凌晨2-8时不能营业时,一群人才离开。
《条例》已施行10余日。采访中,不少娱乐场所称有苦衷。一是“有的客人不走,我们又不能撵”;二是“凌晨两点关门,根本找不到钱。”有经营者甚至建议分区域执行《条例》,“在居民小区周围或方圆几公里的娱乐场所规定时间。”
警方称这条规定利于改善深夜的治安状况。据介绍,以前有不少治安案件就是市民在娱乐场所醉酒后闹事引发的,同时夜归的市民也容易出事。(见习记者丁春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