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瑞锋通讯员单慧)2005年4月23日,本报报道了通辽市人包某因为女友提出分手,而把其杀死的消息。3月10日,记者从呼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包某被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7月,时年18岁的包某认识了女孩孟某,不久,两人成为恋人。相处一段时间,孟某萌生与包某分手的念头。2005年3月13日,孟某向包某提出分手。随后,包某用刀将孟某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