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士鑫
前不久,在湖北来凤县三胡乡讨火车村新落成的村办公室里,村干部正在为村民办理退耕还林领款手续。正在领款的村民屈中全感慨:“村里有了办公场所,我们办事就方便多了!”而在一年前,他为了找村干部开一个证明,东奔西跑,找了整整4天,才把事情办好。
今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将像屈中全一样,享受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带来的方便。2月23日,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召开全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目标:中央将投入17.5亿元,为全国近10万个建制村的村级组织安“家”。
村级组织“居无定所”
“堡垒”作用难以发挥
“天热大树下,天冷支委家”,在不少缺乏活动场所的村,干部群众颇感无奈。尽管近年来各地加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但据统计,截至2005年6月底,在全国64.4万个建制村中,仍有9.8万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约占总数的15%。
“村里开会和党员活动,都在村干部家里进行,一是没有严肃性,二是不利于各项工作的落实,村民办事也不方便,村级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会大打折扣。”一位浙江永康县的村干部对此深有体会。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中组部负责同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为深刻,“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对于顺利开展农村基层各项工作,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在全国基层党组织中,仅村党组织的数量就占18.5%,农村党员占全国党员总数的43%。毫无疑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然而受经济条件影响,一些村的党组织连个活动阵地都没有,不用说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就连正常开展党的活动都有困难。
“村级组织场所,还担负着为广大村民提供文化教育服务、大力培养新型农民的重任。”有关人士认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农村教育培训的基础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了一大批县、乡教育培训基地。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居住分散,大量教育培训农民群众的任务,仍需要在村里组织实施。村里建设一个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设备,就可以就近就便、灵活多样地对农民群众开展教育培训。
同时,还可以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有利于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建设新农村,培养新型农民,需要让村级组织有一个像样的“家”。
中央首次下拨专款
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建国以来第一次”、“党费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人们对中央拿出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出了高度评价。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在研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问题时,决定采取由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抓紧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
今年春节前,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由中央提供专项资金为村级组织安“家”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经中央同意,在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中央共拿出17.5亿元,按照10%、30%的比例,分别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由中央拿出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党费支持力度更是前所未有。加上地方的配套资金,资金投入总额将达到48.9亿元。此举将惠及全国近10万个建制村,将使全国几乎所有的建制村,彻底告别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历史!
中央有关部门要求,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加强质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招投标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廉政工程”,成为党员和群众都满意的舒心、温暖、有活力的“新家”。
借鉴各地先进经验
切实落实相关要求
山东青岛市胶州赵家屯是一个只有四五十户的小村庄,村里一直没有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始后,青岛市从财政和党费中共出资6万元,帮赵家屯盖起了6间大瓦房,使全村的党员拥有了自己的活动场地。全市还建成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不少有了活动场所的村,建起了基层党校……
近年来,尤其是全国农村“学教”活动以及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方面,普遍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了村级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工作的规范。
党委、政府重视,自上而下推动。各省(区、市)大都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大力推动。重庆市出台了农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三年规划,浙江省委明确提出,到2006年底,要使全省3599个无活动场所的村,全部建成100多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山东、福建等地,都把这一工作纳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行严格的考核评比。
多方筹集经费,整合各种资源。“财政投入一点、党费支持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辽宁省通过开展城乡结对帮扶,把这一工作作为城乡共建的重要内容。中西部一些省份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由省级财政和省管党费安排一定的资金。
统筹规划建设,实行规范管理。许多地方结合当地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分类设计施工图纸,科学确定建筑结构。吉林坚持把好选址关、资金使用关、施工标准关。山东省一些地方出台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江西省在建设中,注意征求基层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努力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将活动场所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
加强配套建设,拓展场所功能。“重建设、轻管理,有阵地、无活动”,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的一大隐忧。对此,各地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办公、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功能。湖南、广西、云南、河南等省(区)明确提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达到“有旗子、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电教设备、有党务村务公开栏”的“五有”标准。山西等省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河北等省充分利用活动场所,开办业余党校和农民夜校,最大限度地发挥场所的作用。
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村基层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也是今明两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组部等有关部门日前提出要求,要切实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这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13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