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深圳市民环保奖”今起接受报名
全市海选环保模范
【本报讯】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主办,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协办的第二届“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从今天起接受报名,在全市范围内推选环保典范人物。
记者从第二届“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凡为我市环保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公民均可参选,不受年龄、性别、户籍、职业限制。其候选者的产生,采取社会推荐、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次活动成立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经过组委会办公室考察、组织市民投票和公示后,由组委会根据市民初评结果,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在今年5月初最后确定获奖者。
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即可参加评选:一是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事迹感人,为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二是在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方面取得的重大研究成果被我市采用或提出的重要建议被我市采纳,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的人员;三是在我市环境保护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并做出较大成绩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四是在我市经济、科技、新闻、文化等社会领域长期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组织参加环境保护活动,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成就者;五是努力学习并掌握环境保护知识,积极组织和开展环保科技、宣传等活动,成绩显著,在居住地、同类型学校中有较大影响的我市青少年学生。
据介绍,各有关单位、集体或者个人,须在3月31日前将推荐表格及事迹材料送交各区环保局办公室,有关评选条件、推荐表等材料可登录深圳环保网站(http://www.szepb.gov.cn)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