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家照)11日海口的消费者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爱人邮寄的2盒价值520元鹿胎膏在寄送途中丢失,邮政局表示只赔偿邮费的2倍即56元。周女士表示这是霸王条款不合理,如果邮政局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她将上告至法院讨回公道。 消费者:邮件路途中丢失
据周女士说,1月28日是大年除夕,她的爱人许先生在海口市南宝路的邮政所里将2盒鹿胎膏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远在江西省抚州市的母亲。一个星期后周女士得知婆婆还没有收到鹿胎膏?熏随后拨打海南邮政客服电话11185进行查询。对方在电话里告诉周女士,经调查发现邮件已到达了江西省南昌市,具体情况她们还要进一步查询才知道。11185让周女士留下联系电话,等查询出结果后再联系周女士。周女士说?熏2月28日?熏还没有得到消息的她只好亲自到邮政所进行查询?熏结果还是不知道邮件去向。一直到10日下午,一位自称是邮政局赔偿办公室的领导打电话她的爱人许先生,告知邮件已丢失。该领导表示,由于周女士的爱人在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时没有办理保价服务,所以只能按照邮费的2倍标准进行赔偿。周女士认为不合理:“我爱人在办理邮件快递时,营业员并没有告知有关保价服务情况,该邮件的邮费为28元,按照对方的说法,最多只能赔偿56元,但我们邮寄的2盒鹿胎膏价值520元!”11185:赔偿依据是邮政法
3月11日11时,记者来到到南宝路的邮政所了解情况。里面正在值班的营业员说,周女士2月28日到邮政所反映情况后,她们就把情况反映给后台进行处理。对于“值班营业员有没有将有关保价服务情况告诉许先生”这一问题,两名营业员表示当天并不是她们值班,不清楚此事。记者随后拨打海南邮政客服电话11185进行查询,发现对方的答询与周女士反映的情况有所出入。编号为8003的话务员说,经过调查电话录音发现,周女士最早拨打11185电话的时间是2月21日。而当时值班的话务员除了建议周女士拨打抚州市的11185查询外,还建议周女士到办理邮件的邮政所进行查询。她说,依据邮政法的规定,顾客不办理保价手续,如果邮件丢失则赔偿金额不超过邮费的2倍。周女士:不排除告上法庭
海口工商局关人士认为,如果邮政局的赔偿标准是根据邮政法来作出的,那就无可厚非。但如果不是依据邮政法而是根据邮政局自身的相关规定,那么就明显对消费者不公?熏因为消费者把邮件交给邮政局后,在送达收件人之前,邮政局有责任保管商品的安全。虽然邮政局在其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上写着有关保价的注明,但如果消费者在办理邮件快递时没有被告知有关保价的情况,这是不妥当的。周女士说,她认为邮政局关于赔偿的解释是单方面的说法,属于“霸王条款”,如果最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她将诉之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