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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海南代表团在驻地审议“两高”报告。
本报特派记者 宋国强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特派记者 陈成智翁朝健邱大军)审议“两高”报告时,海南团一些代表不约而同地说到了基层法院存在的“三忧”:执行难、法官人才断层、办案经费不足。尽管其中有些名词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切实的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满意度将很难打高分。
执行难背后猫腻重重
“执行难”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问题。李永喜代表认为,导致执行难主要有四个因素:一是执行难的案件本身合同往往不规范,或是合同乱盖章乱公证;二是行政干预导致法院难办案;三是执法不严,缺乏刚性;四是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
李永喜说,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考虑多渠道解决:要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对合同法的检查和监督力度;要利用交叉执法、分散执法、曝光执法等手段解决;要加大司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要制定执行方面的制度、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与地方政府、各级部门的沟通,等等。
办案经费不足可能滋生腐败
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代表说,“两高”的工作做得不错,但还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人手不足、正常经费不足的情况需要重视。
汪啸风代表在审议中也说,如果地方财政没有按照有关要求拨付给法院相应的经费,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基层法院找另外的渠道,比如在诉讼费上想办法,这一找就容易出问题。因此,要保证基层法院正常办案经费。
基层法院后继乏人
说到提高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水平和执法水平时,李永喜代表提出,特别要解决好人才断层,后继乏人的问题。
李永喜说,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边远山区更加突出。在她担任县委书记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仅30岁以下的法官及专门人才很少,而且一部分法官自身素质也亟待提高。
刘海荣代表在审议时也提出,各级政府应帮助“两高”抓好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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