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监控下讯问
北京朝阳区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探访
本网记者 李松 见习记者 范玲莉 本网通讯员 高雪松
3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省级以上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基层院的试行单位率先实现了这一要求。为此,记者走访了以“科技强检”而闻名的该院侦查部门,技术处处长刘芳向记者介绍了该套系统的具体情况。
做法:规范流程科技强侦
据悉,早在去年年初,朝阳区检察院就一步到位地实现了对自侦案件嫌疑人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摸索,该院已经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讯问和办案流程。
记者从提讯现场看到,为保障场景和过程的全面,每个提讯室安装了三个不同功能的摄像头,从不同角度反映讯问的现场情况。同时为了保证录像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如暂停录像、虐待嫌疑人等)的情况,录像画面上同时出现两个时间,讯问室背景屏幕上的时间与摄像机上的电子时钟相对应,两者必须保持一致。
讯问结束后,技术部门负责人当即将内容立刻刻录成两张光盘(一张封存、留底,一张使用)。让犯罪嫌疑人、证人在两张光盘的标签上签字、按手印,同时对光盘进行水印加密,保证音像资料真实。
刘芳介绍,这一侦查指挥的动态管理系统不仅实现了自侦案件审讯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了关键证据,起到了防止嫌疑人翻供、诬告办案人员的作用,同时在监控器前,指挥人员可以通过软件对整个讯问过程进行指挥,正在讯问中的侦查人员也可以根据指挥中心发送过来的信息随时调整讯问策略。这样一来,讯问的过程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对于案件的突破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效果:双向监督规范执法
“同步录音录像既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督,也是对我们执法人员的监督,检察官的一举一动同样也在监控之下,这就使我们的执法更加规范、文明。”刘芳处长谈到实行讯问全程录音录像以来取得的效果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被带到检察院讯问室后,首先就必须被告知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讯问过程中,嫌疑人背后的屏幕上始终显示着讯问室的温度。同时,朝阳区检察院还与北京市999红十字急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院内设立999急救站,用于开展审讯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突发疾病、自伤、自残等情况的急救工作,充分体现了人性化讯问的新思路。
刘芳表示,除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的对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外,朝阳区检察院对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的讯问、重大案件关键证人的询问(征得证人同意后)也实现了全程录音录像,“在实践中,研究科技强检的新做法,对于规范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网北京3月12日讯(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