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笔者在印江自治县农村采访时了解到,部分村委会公章管理使用不当的情况比较突出,有的公章成了“游章”,一段时间在村支书处保管,一段时间在村主任家,甚至随身携带,随意盖章。有的为图省事方便,事先在空白便笺上盖上公章。
村委会公章是农村基层组织权力的象征,滥用公章不但失去了村委会公章管理使用应有的严肃性,有时还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公章引起的官司,多数都是因无制度、无措施、无专人保管随心所欲乱用而酿成了后果。按相关规定,村委会的公章应由村会计统一保管。对此,笔者建议村干部要加强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上级有关部门也应定时地进行监督检查,使滥用公章的现象得到遏止,以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利益。
作者:余江林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