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山东省部属及各市医疗机构4月1日前将全面启动惠民医疗服务,诊疗项目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20%,药品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10%。
惠民医疗服务对象主要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军烈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