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局结合新区建设发展需要,推出十项具体措施,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一、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根据新区建设用地需求,2006年为滨海新区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239公顷,占全市计划总盘子的34%,是2005年下达滨海新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4.3倍。
二、保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天津开发区西区及民航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需要,通过调整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在全市调剂31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滨海新区率先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在目前通过借用方式,已批准用地229公顷的基础上,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东丽区华明镇12个村和塘沽区24个村的整体搬迁。
四、用地政策给以倾斜。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滨海新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项目区土地整理复垦,缓解挂钩试点项目区建设中的资金压力。
五、拓展生态和建设用地空间。加快滨海新区盐碱化耕地调查以及土地类别变更工作,为将108平方公里盐碱化耕地变更为未利用地提供依据,为新区发展提供新的土地资源。
六、夯实房地权属管理基础。优先安排滨海新区城镇房地初始登记工作,建立动态、完整和准确的房地产权信息库。
七、保障建设项目的海域使用。为保障新区建设对海洋资源的需求,对临海产业区和滨海休闲旅游区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评价。对滨海新区的涉海项目实行特事特办。
八、加强地热资源勘探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深部地热资源勘探和地热资源评价工作,完善滨海新区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
九、落实组织机构。选派优秀干部,组建滨海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分局。配合新区组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加强滨海新区土地收购、整理、储备。
十、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重点项目落实到人。对重点项目符合报批条件、确属急需的用地项目,可以在计划指标下达前,先行履行用地报批手续。
(哈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