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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晨报讯 (记者 赵矫健)餐饮发票也能当“钱”用?
能,在沈阳塔湾地区的东北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外,它就能“买”来榛子。
探虚实:“发票换榛子,不稀奇”
昨日一早,记者来到东北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发现很多手挎榛子筐的商贩穿梭于此。
“有发票,换不?”记者问车市大门口一穿白羽绒服的女商贩。
“我这儿不换,我给你找个人,他换!”女商贩回应道。
不一会儿,远处过来一名手拎杆秤的绿衣男子。“你换呀?这边的十块,好点儿的十五一斤,六百元发票,换一斤。”男子打量了一下记者。商贩在库房数着换榛子的发票
本报记者 吴章杰 摄
记者随即掏出一叠发票(其中包含出租车发票、餐饮发票、公交IC卡发票)。
“别的发票不行,就收餐饮的,而且最少也得50元一张的……你这才300元……”男子边挑拣发票边说。随后,他将半斤榛子称给记者。
“你们要这东西有啥用呀?”记者问。
“也没啥用,有饭店要,我们就搭搁着卖了。”男子草草解释说。
在车市内以及周边一些地区,记者共询问了5个卖榛子的商贩,其中有4人表示可以用发票换榛子。
在这里卖车的王先生介绍说,“每到周末这些卖榛子的小贩都会过来。发票能换榛子,这在车行有好多年了,不稀奇,都是公开的秘密。”
探真相:“100元发票才赚1.5元”
当日下午,记者以“有大量发票,想换榛子”为名,再次联络了绿衣男子。男子表示,“要交易就得到我家库房。”
17时许,记者乘车来到于洪区马三家子火车站前一个阴暗的榛子库房里(这里与上午的地方相距半小时车程),见到了绿衣男子。
“你是要买榛子,还是要换票子?”库房内,另一名男子警惕地询问。“这次是买榛子,但我朋友那儿能搞到大量发票,你们要的话,能给我多少回扣?”记者假意讨价还价。
“有多少啊?你的发票要是多,我给你缝儿!但也没多少。”男子说。
在记者追问下,该男子表示,“我们要,也得等有人收,没多大缝儿,100元发票才赚1.50元,其实就等于卖榛子了。”男子含糊地说。
记者随即以“卖发票”为名,对于洪区马三家子附近的多家饭店进行走访。“我们这儿不收,但是有收的,听说这样的发票得倒好几个人手呢!”一家小吃部的老板说。
税务部门:“串票”行为严重违法
对此,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东分局发票科的相关人士表示,“此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发票法》,属于违法行为。”
这位人士举了个例子:“比如饭店应从税务部门买发票,600元钱的发票约花60元。而榛子商贩用1斤榛子(约10元钱)从个人手中换取600元钱发票,然后商贩又以20元左右的低价将发票卖给饭店,商贩最终赚得10元钱,饭店最终也省了40元发票钱,也就是存在偷漏税款现象。”
“饭店的这种串票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这位人士也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类似偷税漏税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沈阳市地税局稽查局举报电话:96066。( 华商晨报)[编辑: 牛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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