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崔民 锁金 记者 殷学兵)近日,玄武区法院出台规定,与辖区内的交警部门联手,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进交警队。当事人可口头起诉,法院现场立案,现场审理。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直呈上升趋势。 仅玄武辖区内的交警一大队,每年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就有近万起,形成诉讼的有1000多起。为更好更快地处理好这些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不久前,玄武区法院经调研,决定对此类案件的审理进行归口,统一交由擅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锁金村法庭。
根据锁金村法庭提供的调研报告,近日,玄武区法院出台了《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实施办法》。其中规定,该庭在每个工作日内,派出一名法官,在交警队现场审查立案,受条件限制的当事人,可口头起诉。对所受理的案件,先邀请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院裁定生效;调解不成的,再由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及时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