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12日凌晨6时左右,三名消费者在十三纬路上的一家违规超时经营的酒吧里被殴成重伤,而率众打人者恰恰是该酒吧的一名经理。
当时,小金(化名)和两个朋友正在十三纬路上一家名为“菲丝”的酒吧里喝酒,一名30多岁的陌生男子推门进入小金的包房。 在请陌生男子出去的过程中,小金等与男子发生口角,男子推门离开,小金等人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但不一会儿,该男子率领近20人,再次来到包房,手持刀棍朝三名顾客身上砍砸。“那个男的说自己是这家酒吧某部门的经理,还穿着工作装呢。”小金回忆道。
120急救车将小金等三人送到中国医大盛京医院。三人的右臂、左腿、左眼分别受重伤。事情发生后,该酒吧的另一名部门经理在医院里出现过一回。
按照小金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了“菲丝”酒吧,但见大门紧闭。按照门上贴的电话号码,记者没有找到酒吧负责人。接电话的女服务员说,酒吧每天营业到凌晨2时就结束了。既然如此,小金三人怎么会在凌晨6时这个早该结束营业的时间里在酒吧被打伤呢?
按照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所规定,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每天凌晨2点到上午8点须停止营业。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很多经常去娱乐场所人表示,虽然娱乐场所的经营者都知道新《条例》里做出的时间规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大都不会按时下“逐客令”。
目前警方已介入此案。记者靖宣( 沈阳日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