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首次将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四大主体功能区的明确提出,预示着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
长三角属优化开发区域
“要想继续成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长三角下一步必须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下大力气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俞国生代表说,“而这正是‘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优化开发区域的发展要求。”
“优先开发区域必须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说:“‘十一五期间中国仍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但是,保有18亿亩耕地的约束性指标绝对不许突破。对优化开发区域,我们将实行更加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中国是一条巨龙,优化开发区域就是龙头,重点开发区域则是龙的躯干。如何想法设法让龙头昂得更高,躯干变得更强壮,这就是上述两个区域的发展方向。”全国政协委员龚立群说。
政绩考评更有针对性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对四大主体功能区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在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与之对应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也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对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展区域,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发展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