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日讯 今天,哈市公开处理了白桦林集团毁树事件,责任单位白桦林集团被罚款205万元,该集团总裁白俊华向全市百姓道歉。
8日,哈市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哈东路305号原哈尔滨化纤厂院内私自砍伐树木现象严重。 经执法人员调查,违章责任单位白桦林集团未经园林部门批准砍伐树木,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哈市道外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技术认定,被私自砍伐树木为乔木和灌木,共计172株。该公司毁树数量巨大,情节恶劣,根据《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决定对白桦林集团上限处罚,处以树木赔偿费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总计2054500元。
白桦林集团总裁白俊华说,对毁树事件表示万分的忏悔和诚挚的歉意,并向全市百姓道歉。白桦林集团去年年末收购了原哈尔滨化纤厂,在没有取得有关园林部门同意砍伐的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对位于院内开发改造范围内的大部分树木进行了砍伐。在接受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调查取证后,白桦林集团表示,承认错误、配合调查、接受处罚,并愿意继续植树造林,或伐一补十,此外向全市百姓公开道歉。在接受处罚后,白俊华表示,白桦林集团将尽一切可能配合园林部门补植、增植树木,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毁绿事件;将制订长效的义务植树制度,主动参与政府和社会的公益活动;加强对企业员工灌输环保基础理论,培养环保标兵。
哈市绿推办主任马彬说,公开处理白桦林集团毁树事件就是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深刻地吸取教训,促使警醒,以此为鉴;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给广大人民群众以交代。还要以此为反面教材,进一步唤起全社会以树木为友、爱绿护绿的环境友好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建设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以及实现“三个适宜”的发展前景更加深入人心,进而推动群众性绿化活动深入开展。
记者还获悉,白桦林集团毁树事件的第一举报人将被给予500元人民币的奖励。(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