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范围:主次街路、铁路沿线、居民庭院、三个出城口
拆除对象:影响群众生活、城市交通、防火安全的建筑和设施
拆除补偿:低保户、特困户和弱势群体给予一次性经济救济
本报12日讯今日,哈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发布了《哈市2006年依法拆除和环境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从15日开始启动涉及江南6区的拆违还绿工程。按要求,4月20日拆完,5月20日前拆迁地的美化环境工程全部结束。拆除范围———重点主次街路和三个出城口
哈市的拆违还绿工程将依法对哈市内影响居住、影响市容、影响交通、影响安全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分期分批予以拆除。按方案规定,本次拆迁和还建的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主次街路、铁路沿线、开发遗留地段、居民庭院、京哈路出城口(北起哈南铁路编组站、南至收费站)、哈阿路出城口(西起动力东西15街、东至收费站)、哈同路出城口(西起阿什河、东至收费站)。
据了解,15日哈市第一阶段拆迁工程将在道里、南岗、动力、香坊、道外、平房等6个区同时启动,拆除的重点区域为:
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内和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影响城市交通,妨碍居民出行、影响防火安全及违规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建设单位应拆除未拆除而遗留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哈阿、哈同、京哈三个出城口拆除和改造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占压各种管线,影响供水、供气、供热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停止运行的破旧锅炉房和闲置废弃的储煤池、大烟囱、附着物及庭院内遗留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损、歪斜、废弃杆体及其他设施。
哈市道里区将拆除还绿中医街、民众街等5个片区;平房区将拆除还绿新疆大街、友协大街、联盟大街等18个片区;香坊区将拆除还绿珠江路、公滨路、香坊大街等8个片区。拆违用途———还路、还绿、还厕、还停车场
方案中规定,对拆除后形成的空间,通过还路、还绿、还厕、还停车场,使城市街路和庭院达到通畅绿化、整洁清新的效果,缓解交通堵塞和停车难、行路难问题。对拟保留的停止运行的锅炉房,除满足换热站和二次供水加压功能外,改建为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为百姓辟建良好的休闲、娱乐和健身场所。拆违责任———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哈市出台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拆迁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拆除范围内的各类房屋,拆迁工作由审批部门负责。对非法获得证照的先废照、后拆除。具有多种证照的按先发为主原则,由最先发照的机关承担拆迁责任,其他发照机关予以配合。对未经审批无照房屋的拆迁,由规划部门负责。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无照房屋的拆迁,由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拟拆除的各类构筑物,由设施产权单位负责。
拆除和查案相结合原则:对拆除范围内违规审批和发放证照的,在此次拆除工作中已由责任部门自纠并拆除的,不再追究责任。对未予纠正和未落实拆除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拆违补偿———优先安排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对拆除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妥善安置,对城市低保户和特困户要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救济,让这些群众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具体补偿办法为:1、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对不符合发照条件,但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又持有相关证照的,应由发照机关先行注销,将其列入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不予补偿。
3、经界定属违规违章建筑,发照机关又不能收回或注销证照的,仍要依法拆除,由发照机关承担补偿责任。
4、确属历史遗留的合法房屋应依法给予补偿的,应参照拆迁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5、涉及城市低保户、特困户由民政部门牵头予以资格认证,按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关于拆除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给予照顾的具体规定》的标准,由市、区政府安排资金给予补贴。对弱势群体由民政局、总工会、残联等有关部门给予资格认定,并给予一次性经济救济。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优先给予安排,房产住宅局要提前准备一批廉租房房源。
6、对已列入拆迁范围而未予以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原建设单位按照拆迁法有关规定承担补偿责任。
7、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残土拉运费用及补偿政策和标准由市政府专题研究,提出具体办法。今年市政府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拆除还绿。
针对拆迁引起的信访、复议或诉讼,信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对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将组成专门扶困助贫的工作班子,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拆违力度———逾期未拆建筑依法强拆
按照方案规定,3月1日至3月20日为自拆阶段,涉及拆除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所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3月20日开始进行强拆阶段,市直机关部门对逾期未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履行强制拆除的法律程序,按期实施强制拆除。
4月20日至5月20日为还建阶段,按照拆除一处还建一处的要求,还建道路、绿地、公厕、停车场等精品工程。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设立了拆除举报电话、建立投诉网络、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