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垠的千里沃野,不但铸就了蒙古族牧民特有的强健体魄和强悍性格,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婚姻和生育习俗。
清朝初年。在北方游牧的蒙古族牧民已在这里逐步形成了一个较大的蒙古族群体。只不过他们中的贫苦平民多,富人和王公贵族者少。 由于家境贫寒,从那时起,普通蒙古族牧民便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而王公贵族却是一夫多妻。牧民中的青年男女最终成婚必须经父母或长辈同意,他们自己却无任何自由余地。那时蒙古族男子18岁为成年,女子15岁即可出嫁。两姨、姑舅之间的成年男女可以结婚。大伯子可以娶弟媳,小叔子却不能娶亲嫂子。蒙古族人最大的习俗是结婚后不能离婚,所以一对青年男女一旦成婚,便厮守在小家庭圈子里相伴终生。在他们看来,不论是何种原因,离婚都是人生最不吉祥的事情。特别是女子离婚后,不但要受到父母的严厉指责,在社会上也将受到歧视。即使是到昔日的亲朋好友或是邻居家串门也都会被无情地拒之门外。
早时的北方蒙古族牧民素有早婚旧习。习惯于单数年龄即13、15、17、19岁时结婚。尤其是禁忌双龄订婚或结婚。男孩子一旦进入婚龄,父母便开始主动到相关人家去选择对象,一旦看好了哪位蒙古族姑娘,便邀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若女方父母同意,婚即算是订妥。此后便是讲彩礼阶段,由于马、牛和羊是蒙古族牧民财富的象征,所以彩礼也主要是以牲畜为主,并以一九、二九、三九……为吉祥数目。但不能超过九九。生活困难的,也得聘二头至三头牲畜。至少也得给女方家一头带犊的母牛,以示报答女方母亲的生育哺乳之恩。订婚后,男方带上酒和“哈达”(白绢绸),在媒人的陪同下,到女方家拜见岳父母。过礼时女方家要操办酒席,并要在礼席上过交彩礼。如果女方家生活富裕,送给女婿一匹全鞍骑马,不富裕的也得给女婿做一件新衣。饭后,由女方母亲亲自给女婿带上未婚妻亲手刺绣的烟荷包,作为订婚的象征。酒席宴间,要由媒人介绍两人订婚的经过,然后由男方向女方敬献“哈达”、磕头,定亲过程算最后完成。
到了清末至民国初年,本地的蒙古族牧民已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青年男女婚嫁开始邀请喇嘛选择吉日良辰。
结婚吉日前一天,新郎跨骏马,佩弓箭,腰掖白色“哈达”,在4名骑手和1名能言善辩者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女家遥见迎亲队伍来临,迅即搬来一张桌子挡在大门口,桌上放白酒一壶,两名少女和两名少妇分站桌的两旁,桌后站1名能言善辩者。女方发问,男方应答,如答词一一被女方认可,即向新郎敬酒三杯,第一杯祭天,第二杯祭地,第三杯新郎一饮而尽,然后双方皆大欢喜地哄闹着移开桌子放迎亲队伍进门。问答中经常会有一些狡辩、怪问、挖苦、吵骂等情况。都是在消磨时间,不过是为了使结婚的欢乐气氛更加浓烈而已,结局都是皆大欢喜。新郎进屋后,依次向火炉(火神)、佛像、长辈们跪拜,献上“哈达”,然后站立一旁。女方设宴款待宾朋。新郎由新娘的嫂嫂、姐妹、女友们陪席,席间尽情嘲弄、戏耍新郎。如强请新郎唱歌,唱则众人伴唱,不唱则罚跪。再如将沙嘎(羊膝骨)放置桌上让新郎去抢,或藏于某处让新郎去找,抢不到、找不到则可以通过跪、唱等形式乞求,只有得到沙嘎才允许接亲。第二天早晨,新娘由4名少女陪伴乘坐1辆车,在迎亲、送亲队伍的簇拥下前往新郎家。送亲队伍少则百余人,多则三百余人。男方家大门口同样摆桌置酒、设问索答。新郎、新娘进屋后,依次向火炉、佛像、长辈们跪拜。男方设宴款待宾朋。席间,新郎手持大碗敬酒两巡,并有四五个人在旁边高唱祝酒歌予以协助,客不饮则新郎长跪不起。因此,客人往往酩酊大醉。酒酣后,大家离席到室外齐跳安代舞。
喜宴结束,女方家送亲的人们告辞返回。新郎头戴红缨帽,带领数名骑手送出屯落,女方的骑手伺机抢夺新郎的帽子,男方的骑手尽力保护,双方的骑手展开一场友好的抢夺红缨帽赛马战。如果新郎的红缨帽被抢走再没抢回来,男方便要继续设宴招待宾朋,并唱赔礼歌,满足女方家提出的任何要求。如果红缨帽保住了,女方的人就顺路回家。分手前新郎献上“哈达”,互相告别。
北方蒙古族牧民对婚礼的评价标准是肉多酒多为上等,谁喝的酒多,表示谁对婚礼祝贺诚心。同时还要往迎送亲的骑马上洒酒,直至马身上像水洗的一般为止。
婚后二至三天内,一般由女方的母亲或嫂子留宿在男方家,察看新郎新娘婚后的感情是否融洽,以安其心。
此外,蒙古族还有还有一种在女方家结婚的形式,当地人称为“合力玛”。有的是男方家穷办不起婚事,也有的是女方家有钱有势爱护女儿,不让女儿过早地当上新媳妇。结婚的一切费用由女方负担,男方只是把新郎送到女方家,婚后的新郎可自己回家操持正常家务。这期间女婿可随意去女方家,而媳妇只是住在娘家。有的甚至在娘家生了一个或两个孩子后才回婆家。回去时男方还要举行正式婚礼仪式。
王公贵族不与平民通婚。奴隶们没有婚姻自主权,不分男女老幼,均属王公贵族的私有财产。王公贵族的女儿出嫁多陪送女奴隶陪伴王公贵族的女儿终身,从而酿成了无数蒙古族奴隶生活的怨曲悲歌。
旧时本地的蒙古族牧民在生育方面也有自己特定的传统习俗。比如女人在分娩前,除请接生婆外,王公贵族们还要请喇嘛来诵经,祈祷孕妇正常分娩和婴儿平安降生。平民人家也得给神佛烧香上供,明灯祷告。产前,把预先准备好的沙子铺在炕上,让产妇蹲在上面。婴儿出生后,多用木片或秫秸将脐带割断,再把棉花烧成灰涂抹在割断处。产后一个月,要安排众乡邻和亲朋好友吃满月饭,手把婴儿向长辈老人磕头,以讨吉利名字。王公贵族人家,这天则大摆宴筵,除招待亲朋外,还请喇嘛念经,并恭请喇嘛恩赐给小孩一个吉祥之名。
民国初期,蒙古族古老的婚姻仪式和传统的生育习俗还不同程度地有所保留。但随着与汉族人的交往频繁,尤其是蒙汉之间广泛通婚后,旧有的很多习俗都已逐步趋于汉化。即使是部分有所保留,但也不是很多了。(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