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6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乡在经济融合、要素流动、体制改革等方面呈加速发展趋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人均生产总值向3000美元迈进,城市化水平接近50%,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继续推进“三个集中”,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就业与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六个一体化”,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十一五”末,全市城市化水平达60%以上,非农产业比重超过9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800元。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科学规划。按照科学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要求,统筹规划,促进城乡共同发展、资源共同升值、人民生活共同提高。科学编制各项规划,以规划统筹各项建设、指导科学发展。
2、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加大政府指导和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全力推动。同时,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坚持从本地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推进。
4、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打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三、主要任务
1、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进一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产业的相对集中,培育农村特色块状经济,建设一批经济强镇、经济强村,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空间布局。
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以县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骨干,以中心镇工业集中区为基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根据各中心镇产业优势和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启动一批镇工业集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园区招商力度,抓住沿海和江浙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实施东向发展,推动园区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
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重点发展优质稻米、生态高效畜禽、名特优新水产、高档苗木花卉、绿色蔬菜与食用菌、特种经果林与中药材、生态休闲观光旅游等7个产业,努力将其改造成为资金、技术、装备、经营等农业生产方式高度集约的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十一五”期间,全市建成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10家以上。推广“酵母(示范)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种养大户。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按照“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完善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抓好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农村科技信息化等工程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做好“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和有害生物物种的防控工作。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工程,“十一五”期间,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农产品20个以上。加强和完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扩大农业招商引资。
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抓住列入全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的机遇,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实施峨桥茶业、清水苗木、三山蔬菜、三里木业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2006年,建设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创建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新建和改造乡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店200个。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农业、农机、供销等部门资源,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一批现代农业物流企业。加快皖南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将其建成为集研发、试验、示范、培训等功能和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区域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十一五”期间,形成以县区和乡镇特色工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村现代流通业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体系,加速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发展。
2、着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从市域整体出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镇和社区(居民点)四级结构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构建“1+3+14”(1个中心城市、3个副中心城市、14个中心镇)的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
加强规划编制。按照“市县一体、城乡统筹、组团式发展”的要求,科学修编市、县区、乡镇总体规划和社区(居民点)规划,编制完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专项规划。2006年9月前,分期完成“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社区(居民点)规划编制和市域社区(居民点)布点规划编制任务,其中4月份前完成“十村示范”规划编制任务。
严格规划实施。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在全市范围统一规划布局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公共事业项目、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居民点)集中、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依托特色经济和区位优势,打造产业功能突出的中心镇,重点发展荻港、孙村、许镇、弋江、三里、六郎、陶辛等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社区(居民点)建设,根据城郊型、镇郊型、圩区型、丘陵型和山区型的不同特点,运用经济的和政策引导的办法,通过拆迁安置、旧村整治、拆迁安置加旧村整治及合并组建,实施迁村并点,逐步将现有的11016个自然村落,建设成为2000个左右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设施基本配套、功能相对完善、富有地方特色的社区(居民点),使建成的社区(居民点)以产业为依托,较好地体现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田园风光和现代文明。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力争建成省级示范镇3个、示范社区(居民点)10个。
加强规划管理。强化村镇建设规划的刚性地位,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决拆除违法建设,严肃查处违法用地。
“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社区(居民点)整治任务,并建成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示范镇、示范社区(居民点)。到2010年,中心城市规模120-130万人;副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0-15万;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达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3万。
3、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按照优化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抢抓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为目标,实施交通“两网”(城乡道路网、城乡客运网)工程。加快城乡道路网建设,构建以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镇、社区(居民点)为节点的三级道路网络,上下层级节点争取在半小时内到达。完成中心城市到副中心城市的快速通道工程,实施副中心城市到中心镇的二级路通畅工程,加快“村村通”工程建设,中心镇到规划社区(居民点)全部通水泥或沥青路,道路标准达四级以上。规划社区(居民点)内道路全部硬化。加快城乡客运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客运网,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推进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中心城市到副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到中心镇和规划社区(居民点)全部实现客运公交化。实施农村渡口改桥梁工程,5年内,争取完成50个渡口改桥梁工程项目。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万亩以上圩口堤防达标建设任务。加快实施三县县城防洪工程,积极争取青弋江分洪道工程项目,继续推进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堤防险工险段除险加固、丘陵及部分山区灌区水源等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完成市区向南陵县城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整合全市供水资源,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实行城乡同一标准集中供水,5年内解决全市所有农民饮水安全问题。积极推进三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并逐步向中心镇、社区(居民点)延伸,提高市域天然气利用率。改造供电设施。统筹城乡通讯、邮政等信息化服务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形成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港口码头为骨干,以乡村公路为基础的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形成以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中心镇、社区(居民点)为基本联结点,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4、着力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
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
发展农村教育。依法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免收杂费和书本费,对家庭困难的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推进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中心镇集聚、农村小学及幼儿园向社区(居民点)集聚,农村初中布局进一步合理。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让更多的农村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改善医疗条件和服务质量。加强农村社区(居民点)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每个社区(居民点)有卫生所。做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
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和中心镇、社区(居民点)文体设施建设,实现镇镇有文化站,社区(居民点)有文化活动室、有体育休闲活动场地、通广播电视和互联网。
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平安乡村、无邪教乡村、和谐家庭等活动,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努力创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一五”期间,全面普及12年教育,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学生入学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5%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终身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5、着力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以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积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依附于户口上的各类城乡差别政策,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农民培训覆盖面。围绕就业形势和产业发展,采取订单式培训、短期培训、特色培训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训一批农业科技劳动力、紧缺技工、农民创业者等方面的人才。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合作等措施,加强就业培训体系建设,形成就业培训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训农民20万人次以上。完善落实促进劳动力就业和鼓励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行进入城镇务工人员按有关规定参保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土地置换保障”的新路子。到2010年,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达80%以上。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达90%以上,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配套的农村医疗救助和以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推进高危行业农民工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到2010年,人均保障标准每月达100元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比例,到2010年,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到2010年,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
6、着力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
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
实施生态市规划,全面开展“生态芜湖”建设,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推进生态示范县(区)建设。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加快沿江水域和公路、铁路等绿色长廊和农田林网、生态公益林建设。做好中心镇、社区(居民点)的绿化工作。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业企业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做好农村水污染和水环境控制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镇和生态农业示范点建设。发展中心镇和居民点物业服务,开展农村“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活动,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县(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收集处理系统,推广以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垃圾处理方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中心镇和特色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四改”(改厕、改圈、改灶、改院)。
到2010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达33%以上,集镇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圩区、丘陵地区和山区居民点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5%、45%和6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率和达标率均达80%以上。
四、政策措施
1、加强规划指导
各县区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思路、目标和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社区(居民点)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到今后工业化、城市化的长远发展和社区(居民点)的合理布局,立足山形地势,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农民生产生活的方便,同时注意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社区(居民点)建设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设计、统一标准施工、统一配套)的要求整体推进。对不在社区(居民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村落,一般不再新建基础设施;不符合社区(居民点)规划要求的建房,一律不予批建。免费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鼓励成片开发、成片建设、成片发展。鼓励零星居民农户按规划就近迁入规划社区(居民点)建房落户,建新必须拆旧。鼓励建设农民公寓、住宅小区、民工公寓,对于村集体利用拆旧房统建、联建农民公寓、外来民工公寓、联体住宅,形成居民小区的,给予奖励。
2、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增收致富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所在。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扶农政策。大力实施星火科技富民工程,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促进科技兴农进村入户。通过推广“酵母(示范)工程”,走“选拔示范户、培育卫星户群、形成专业村(区域)、建立合作经济组织”进入市场之路,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组建芜湖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产品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发布机制,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范围,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持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出台推动全民创业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进一步清理阻碍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大力发展农村个私经济,壮大村集体经济力量,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集体组织服务功能。
3、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三个高于”政策(地方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其中,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落实耕地占用税收入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国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20%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70%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安排1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规划社区(居民点)建设,各县区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予以配套扶持。
整合项目资源。发展改革、农业、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国土资源、通讯、供电、广电、文化、体育、计生、水利、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编制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项目实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结合起来,使相关项目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示范社区(居民点)和整治社区(居民点)倾斜。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全面整合各类项目资源,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减免有关费用。从大局出发,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户拆迁安置和为社区(居民点)配套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项规费,除上交市以上外,其余部分实行全免。
扩大信贷融资。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金融部门要通过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农村信贷规模。要积极推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发展形式多样、多方参与的农业贷款担保和农业保险业务,强化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鼓励多方参与。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行业、产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和农民兴办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对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的,采取财政贴息、奖励等形式给予扶持。按照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对通过整治节约的宅基地,可以调整为城郊、镇郊社区(居民点)的建设用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引导社会资本适当进行成片开发和建设,土地收益主要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置换和流转,促进承包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应有的作用,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投劳。
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组织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人员下乡服务,建立农业、林业、教育、医疗等部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加大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力度。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到村挂职或任职。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
4、推进农村改革
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劲动力。总结南陵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构建“两个平台”(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两个组织”(村民自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积极推进农村其它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芜湖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的县级信用联社。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用水户协会参与农村供水和灌溉排水工程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把共产党员先进性体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5年内,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
五、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
市委、市政府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编制项目,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有效促进政策集成和资源整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把握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更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不违背农民意愿,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防止乱占耕地、防止强行推进规模经营。要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努力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切实符合实际、符合农民意愿。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不仅要注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更要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要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要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要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和发展,而且要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要谋划长远,制定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的长效措施。
3、广泛宣传动员
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善于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走“示范引路、探索规律、发动群众、推动全局”的路子,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好、发挥好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加强督查考核
市委、市政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