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3日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大连理工大学在读博士、海南万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平利用海南省政府信用担保,骗取国外银行贷款544.38万美元(合人民币4385.53元),进而将债务转嫁给政府和国有企业,拒不还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已全面告破,并移送起诉。
处心积虑,诈骗巨额资产
经海南省公安厅和琼海市公安局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平,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大连理工大学在读博士,工作经历丰富,当过国家计委干部、在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兴南集团公司工作过。1993年开始,王平在海南省先后成立了11家公司,做过房地产,1994年12月8日成立田园饮料公司,上马热带果蔬深加工项目。
1996年6月16日,为了骗得海南省政府财政担保,王平让海南国投全资子公司——海南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入股田园饮料公司,将田园饮料公司51%股份转让给海南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价是为热带果蔬深加工项目的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方面,向海南省有关部门出具反担保。果然,7月10日,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海南省有关部门出具了《贷款偿还反担保函》。7月12日,在万邦公司、海南爱地实业联合发展公司、田园饮料公司和现代绿色产业公司共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具的《关于确认借款单位的函》中称:海南万邦发展公司(以下称万邦公司)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工商注册登记为1000万元),因此由项目投资者万邦公司对外为借款单位。8月12日,海南省有关部门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具了《关于为海南万邦发展公司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的担保函》。
完成犯罪的第一个步骤后,王平开始排挤曾经为担保贷款出力的海南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996年11月5日,王平以海南现代绿色产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注入资本金为由,终止与海南现代绿色产业公司的合作,改选王平当田园饮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7年3月18日,王平背着海南省政府和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暗地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转贷协议》和委托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两条果蔬加工生产线的《商务合同》。这两条果蔬加工生产线于1998年初经海口海关进口到海南,万邦公司将生产线作为实物投资于在琼海市九曲江工业开发区兴建的田园热带果蔬深加工项目——即田园饮料公司在琼海市九曲江工业区的加工厂内,工厂于1999年试产,2002年开始正常生产。
王平以万邦公司名义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转贷协议》后,从北欧投资银行贷款544.38万美元,贷款期限为10年,还款期自2000年2月20日开始至2007年2月20日止。1997年8月5日,王平将上述设备作价人民币4500万元,以万邦公司名义入股田园饮料公司后,万邦公司就拥有了田园饮料公司99%的股份。自1998年3月20日至2000年5月15日,王平又对田园饮料公司的股份进行频繁的无对价虚假股权转让,通过召开田园饮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资产质押、债转股、未分配利润转股的形式将股份转让,将万邦公司拥有田园饮料公司的股份骤然减至10%。
由于王平、万邦公司和田园饮料公司拒不偿还到期债务,中央有关部门两次给海南省有关部门下文并实行中央财政扣款,海南省有关部门多次到田园饮料公司寻找王平及万邦公司的下落并催其还款。王平推说借款的是万邦公司(几成空壳),不是他王平的行为,也与田园饮料公司无关,拒不还贷。此后,海南省有关部门起诉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万邦公司,要求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至2003年8月,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偿还贷款本息524.82万美元,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迅速抓捕,挽回巨额损失
2005年1月25日,由海南省公安厅经侦处牵头并从琼海市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在海口将犯罪嫌疑人王平抓获归案并予以刑拘。犯罪嫌疑人王平到案后,专案组经过到海南省、海口市、琼海市、儋州市、定安县工商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发现该案涉及的14家公司,真正股东都是王平(除了田园果蔬公司中王砚有1%的股份)或由王平控制(即儋州巨力、海南兴侨、海口同玉等3家王平利用的空壳公司)。
经侦查,王平等人涉嫌两项罪名。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犯罪。犯罪嫌疑人王平,田园饮料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在2000年12月底因田园饮料公司负债过多,为销售田园饮料公司生产的产品,决定成立一个新公司。王平明知田园饮料公司没有资金,仍授意其公司工作人员按照田园饮料公司出资人民币475万元、润邦装饰公司出资人民币25万元的比例准备有关虚假申报材料,向海南省工商局申请登记设立海南田园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田园贸易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8日被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王平私自将其员工郑某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专案组侦查证实,海南田园饮料有限公司出资475万元、海南润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成立海南田园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是虚假的。海南田园饮料公司及其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平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了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
二是合同诈骗犯罪。经侦查,王平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取得政府担保贷款544.38万美元并用来购买热带果蔬加工设备,又以其控制的万邦公司等十几家公司,以虚假的股权转让的方式,将万邦公司转贷资产移至他的其它公司名下。此后,在还贷开始时,向贷款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担保单位和反担保单位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隐瞒万邦公司是他本人的公司的真相,拒绝履行还款责任,目的就是无偿占有所贷资产,给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造成524.82万美元的损失,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为了给国家挽回损失,专案组经多方查证,掌握并查封了涉案的以下资产:一是王平名下的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21层,海口市滨海大道金贸区南洋大厦2409、2410、2411、2510、2511房,海口市国贸大道国安大厦1802、1803、1804房和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晶大厦10层C座;二是扣押了王平使用的琼A.23418号凌志小轿车一辆;三是扣押了涉案的润邦实业公司(即汇德隆公司)名下的在府城下坎东路的八栋别墅的房产证;四是查封了在田园果蔬公司名下的进口设备。
2005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平被琼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在海南省公安厅和琼海市两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侦办下,王平涉嫌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的事实已经查清。目前,专案组已将该案移交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