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认为婷美文胸剽窃自己的专利,王桂兰将婷美集团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并索赔50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上午原告王桂兰女士和代理律师一起来到法院。
据王桂兰介绍,她的“开敞式文胸”专利最为独特的地方是月牙形设计,这样使女性穿着舒适没有束缚感,还能起到保健健美的作用,填补了同类产品的空白。
王桂兰向法庭提交了婷美公司的婀娜装等3种内衣产品,称婷美公司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未经她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文胸产品中公然剽窃她的专利。
婷美公司代理人说,虽然原告陈述双方曾洽谈过合作问题,但这与专利根本没有关系,该公司的产品不存在侵权。
婷美公司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希望法院判决原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万元。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