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晨8时,记者致电《吉祥三宝》的演唱者布仁巴雅尔,其手机已经转入秘书台。于是,记者拨通了其经纪人罗科昀的电话,他说《吉祥三宝》根本不是抄袭的作品,它的实际创作时间比《蝴蝶》还要早。
罗科昀表示,不怕被告。 早在1994年,布仁的女儿3岁时,妻子乌日娜有了灵感想做一首三人合唱的歌曲,就是《吉祥三宝》,当时全部都是用蒙语演唱的。
1998年,布仁的弟弟在法国学习声乐。在法国有一个民间的国际艺术节,他需要用马头琴伴奏,就请布仁给他用马头琴伴奏去了。布仁当时把磁带带去了200盘,在艺术节的前台卖,剩下的送给了弟弟认识的电影界的朋友。
而《蝴蝶》这部电影2002年才公映,“布仁怎么会先听到《蝴蝶》这首歌呢?他们先听到《吉祥三宝》倒是有可能。”罗科昀说。
既然时间比《蝴蝶》早,那么就存在《蝴蝶》抄袭《吉祥三宝》的可能性,是否会反告《蝴蝶》侵权呢?
罗科昀笑说:“不会,我们不想计较。两首歌只是都采用了一问一答的模式,可能有风格的类似而已,还谈不上抄袭。”
业内声音
负责布仁巴雅尔演出的飞乐唱片公司总经理钟雄兵证实,从创作时间和地点来看,布仁巴雅尔绝对不可能有条件抄袭。
“十几年前,布仁巴雅尔创作这首歌时,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那是很偏远的地方,和外界的资讯联络很不方便,根本就不具备抄袭和借鉴的条件。而且时间差距也很大,布仁创作在先,还把盒带带到法国,送给电影界的朋友,也许存在他们抄袭我们民族音乐的可能呢?”钟雄兵说。
律师说法
北京凯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认为,这个官司有点麻烦。如果法国导演在法国起诉中国艺人,那么这个跨国官司时间相对比较长。
“三宝”一方首先要委托一名律师作为代理人,要收集一定的材料和证据。然后,还必须在法国委托一名律师,这名律师必须有法国的从业资格,熟悉中法两国法律。
还有个途径,就是“三宝”向法国申请管辖异议,要求在中国审理,因为这首歌曲毕竟主要是在中国演唱。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副所长曾涛解释说:“就法国法院对本案已经行使管辖的事实来看,法国法院的法官应该会把法国的民法作为该案的判决依据。”
事件回放
昨日有报道称,法国电影《蝴蝶》导演菲利浦·慕勒在细听过《吉祥三宝》一歌后,认为其抄袭《蝴蝶》主题曲的主要旋律!
前日,菲利浦·慕勒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吉祥三宝》演唱者布仁将于近日接到来自法国的正式书面文件。
听众之声
曾在内蒙古生活多年的知青李先生回忆说:“我认识布仁巴雅尔的时候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可能是1995年或者1996年,那时我请他们一家三口吃饭,还有很多内蒙古的知青作陪,有些朋友是草原之恋合唱团的。当时他就唱了,我第一次听。”
网友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