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3月13日电 (记者赵叶苹)13日下午,海南省国资委主任裴真宣读移交文书,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正式移交海口市。
海口市市长陈辞与省国资委主任裴真分别代表海口市政府与省国资委在资产划转协议上签字。 总资产15亿元,员工6000多人的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港航企业移交海口市管理,即成为海口市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口港是交通部确定的沿海21个主枢纽港之一,其货物吞吐量约占海南全省的70%,是海南省港航业的龙头。海口市是一个滨海城市,港口对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移交将进一步确立海口市区域交通枢纽中心城市的地位,港航经济将成为海口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陈辞市长说,海口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实施“以港兴市”的发展战略;加大港航业扶持力度,把港航经济作为海口“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产业来培育扶持,搭建成新的产业平台。海口将在近期开工建设海口港二期工程和新海港区汽车轮渡码头工程,调整港口布局和功能,积极谋求与中远集团和国投等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早日建设马村港中心港区,加快提升海南港口基础设施和物流业的水平和行业的竞争力,促进海南省和海口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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