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据《新华日报》报道,3月12日,记者从扬州市残联获悉,按照新出台的《扬州市贫困精神病患者药品救助实施办法》,扬州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年将可免费获得不低于365元的救助药品。
《实施办法》规定,凡扬州市常住户口,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未领取农村救济金,非住院治疗且持有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年可获得不低于365元的精神病治疗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