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春柳)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3日上午举行主席团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情况的报告。据告显示,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一共收到代表议案1006件。大会秘书处认为,在这次会议收到的议案中,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
报告由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宣读。报告显示,到大会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和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共1006件,比上次会议的991件略有增加。 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03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件。议案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其中有25.5%的议案是通过专题调研与集中视察形成的。
此次提出的代表议案,绝大多数是法律议案。按立法工作的进程与性质分析,立法项目已经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6年立法计划的有436件,占议案总数的43.3%.在其他567件法律相关议案中,提出修改现行法律的270件,提出制定法律的297件。
大会秘书处和各有关专门委员会承诺,务必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代表议案。在审议代表议案时,应邀请有关代表参加会议;在代表议案列入立法计划后,在调研和起草的过程中,要请有关代表参加;在常委会审议法律案时,要请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审议。在明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将把代表的议案审结结果和处理情况,向全体代表提出报告。
会议并表决通过,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当天的会议,168位主席团成员出席。
今天上午9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决议草案。会后,温家宝总理将会见中外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