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伙同社会人员在校园周边下暴,抢了同学30元钱。9日,黔江区法院少年庭在该区石会中学公开开庭审判这起发生在该校附近的抢劫案,并当庭宣判(如图)。
去年12月10日,石会中学学生小天(化名)伙同社会无业人员向业安、张某(17岁),将该校学生小韦(化名)拉到校园外的一个茶园内殴打。 向业安拿出一把刀,对小韦说自己没有吃饭、没有车费,威胁他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张某、小天则一边威胁小韦拿钱,一边对他殴打。小韦被迫拿出身上仅有的30元钱。交出钱后,3人又对小韦殴打一阵后才逃离。当天,3人被警方抓获。
为及时有效地打击“涉校”犯罪,3月9日,黔江区法院将法庭设在石会中学操场上,1600多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
经3个多小时庭审,法庭当庭宣判:3名被告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到4年半。3名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见习记者 杨波 通讯员 黄长军 胡远洪 报道摄影)
来源: 华龙网 2006-03-14 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