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确定2006年公共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今年重点督查“放射卫生”
包括开展放射诊断、放射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核电站、加速器等非医用辐射机构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刘奕湛)卫生部13日印发的《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指出,今年将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四项工作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职业卫生重点监督中小企业
计划明确,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包括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职业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对辖区内用人单位2005年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情况的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宾馆饭店
计划指出,公共场所卫生将重点监督检查宾馆饭店卫生管理情况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和卫生管理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则以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为重点,统计对违法单位的查处情况。
核电站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计划还要求,重点加强对放射卫生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计划指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开展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核设施、核电站、加速器等非医用辐射机构。
对于医疗卫生机构,计划规定,主要检查其放射诊疗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与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辐射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事故应急准备情况;《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情况。
对非医用辐射机构主要检查其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审查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