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向朝阳) 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出台《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程序(试行)》(简称《程序》),并将在换届工作中全面实施。《程序》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将民意调查、集体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方法引入其中。
《程序》规定,市(州)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必须按此程序进行,市(州)其他省管干部的提拔任职考察和考核参照执行。《程序》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在改进吸收“两次推荐、个人陈述、线型分析、差额考察、票决任用”等5项措施的基础上,引入了民意调查、集体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4项新方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分6道“关口”:两次推荐、个人陈述,民主测评、线型分析,民意调查、社会评价,个别谈话、集体面谈,实绩分析、综合评价,集体研究、票决任用。
《程序》要求,针对不同的考核任务制定相应的民意调查表,听取来自基层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干部群众的意见,了解社会层面对地方领导工作的认可度,这就从制度设计的层面扩大了听取群众意见的“量”,使干部考核评价实现了从“官评官”到“官评、民评”相结合,从党内评议到党内、党外评议相结合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