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岩,男,汉族,海南琼海人,1961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至1993年4月任屯昌县工商局副局长,1993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屯昌县工商局局长,1999年8月至2002年3月兼任屯昌县工商局党组书记,2002年3月调任海口工商局振东分局副局长,2004年3月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1997年12月至2001年12月,吴岩利用担任屯昌工商局局长职务之便,多次拨留成款到下属工商所,以办事需要钱为由,叫这些工商所的所长取款给他,还指使下属单位负责人坐支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费给他,然后指使这些人虚开票据,经他签批后报销冲账,通过这些手段侵吞公款486500元。2000年至2002年,吴岩为了得到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的关照和提拔重用,先后向马招德行贿6次合计人民币203000元。
省纪委党风室干部杨剑华:
吴岩曾因获得各种荣誉而广为人知:海南省杰出青年卫士、海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海南省十佳公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
罩在吴岩头上的“光环”十分耀眼。但他却在荣誉光环的笼罩下,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大肆贪污;为了保官、升官和调动,大肆行贿,单行贿其顶头上司———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就有20余万元。
吴岩的官不算大,就一个正科级干部。但他的胆子比他的官大。他贪污的频率很高,手法几近明目张胆。他行贿的频率也很高,且出手大方,动辙几万直至十万元。马招德的老婆曾问办案人员,吴岩哪来这么多钱送给老马?吴岩之所以有这么多钱,是因为他是局长、党组书记,是绝对的“一把手”,有绝对的权力———他可以随意叫下面的工商所拿钱,用钱后可以随意虚开票据自己签字冲销。(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