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王炽、邹声文、陈菲)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006件,其中1003件是法律案。
依法提出议案,是全国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每次大会,代表议案的数量、质量都是代表履职情况的直观反映。
到3月10日24时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006件。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03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件。议案数量比上次会议的991件略有增加。
在这些厚厚的议案中,最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是,有541件议案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占总数的53.9%。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提出议案比以往更加重视,议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基本上达到了案由案据清楚、方案具体的要求,并附有必要的说明。这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有关方面审议、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