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刘光菊 通讯员柯营之高斌)4月1日起,我省将对通行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门贷款建设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行计重收费。空车通行费用预计比原来下降三成左右。
据介绍,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货车超载30%以内,按正常装载部分的基本费率计费,超过30%不到1倍的按基本费率的1~4倍计费;超载一倍以上的车辆,对其超载30%以外的部分按正常费率的5倍计费。
对于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通行费)降低一个收费档次的车辆,超限30%以上部分仍按超限运输车辆标准加收通行费。凭月票和年票车辆通过收费站,超限30%以上部分也按超限标准加收通行费。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计重收费不会增加承运人的经济负担,又可以经济杠杆来遏制屡治不绝的超载现象。过去按车型标准收费的办法,同一辆车无论是少载和空载,都按实载标准收费。实行新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后,标准车型和标准装载(不超载)的车辆收费水平与现有的收费水平基本持平,但突出了轻车少收原则。据初步测算,空车通行费用可比原来下降三成左右。
据了解,目前山东、安徽、河南、天津等10多个省市已实行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我省收费标准属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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