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物价局以“阳光工程”促廉政建设本报合作讯 (记者张淑瑜)去年,州物价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深入学习两个《条例》等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日前召开的全州经济工作会议上被评为2005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州物价局领导班子以搞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科室的学习教育、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新格局。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指正和提醒。
成立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昂老还给全体职工作了专题讲解辅导,结合学习,规范行政行为和办事程序,修改完善了各项监督和制约机制。
从量化考核管理入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六个不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办法》,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实施政务“阳光工程”,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优化了环境,增强了依法办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