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三湘论坛”在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国际报告厅举行大型学术演讲,主题是《推广社会性别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由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校长罗婷教授主讲。省妇联副主席肖百灵博士,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何云波对主题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罗婷校长的学术报告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赢得阵阵掌声。其学术报告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社会性别”理论概述
“社会性别”是20世纪60年代末在西方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中出现的一个分析范畴,随着国际文化的交流,社会性别理论流传到世界各地。尽管“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着性别不平等的现象。人们的性别观念得不到改造和更新,就没有性别的和谐;没有性别间的和谐,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者男性的气质和性别角色,及与此相关的男女在经济、社会文化中的作用和机会的差异,它也是一种文化制度和分析范畴。“社会性别”强调性别角色和气质,强调男女的观念与行为差异是社会文化造成的,是可以改变的。它的提出不是要树立男女两性的对立,而是重在改变陈旧、错误的性别观念,着眼于“人”的发展。
二、社会性别意识:仍需推广的现代意识
社会性别意识就是自觉地从性别的角度,去观察和认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并对其进行性别分析和性别规划,以实现社会性别公平的观念和方法。由于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中国社会依然存在着性别意识缺失的问题。在政治领域,女性参政的总体水平还是不高;在经济领域,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依然面临着性别歧视问题;在社会文化领域,人们对女性角色的认同和评价也存在误区;在教育领域,教育资源的占有、校园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性别歧视。因此,女性的角色选择、价值认同与信心确立都亟需先进性别观念的引导,人们的性别意识亟待加强,社会性别文化也期待重建。
三、社会性别意识的推广旨在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社会性别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理论指导意义。性别和谐与经济和谐、阶层和谐、民族和谐、区域和谐、代际和谐、生态和谐等一样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只有深入开展社会性别意识的推广教育实践,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和谐。
1.社会性别意识推广的主流化。和谐建设离不开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的努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责任主体首先是政府。我国在1995年就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要求;2001年,中共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主办了《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专题研讨会。现在谈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就是要讲社会性别意识渗透到实现“和谐社会”的政策中去。
2.社会性别意识推广的大众化。个体性别意识的觉醒反过来会对决策层、政府官员形成压力,促成自下而上的性别观念的改革。而性别意识的大众化主要依靠大众传媒的推广,要发挥大众传媒的文化载体的功能,发扬其社会性别文化导向功能、教育功能、协调功能,特别是舆论监督功能。
3.社会性别意识推广的阵地化。推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个可以持续开展性别学术研究、推广性别文化,保持影响力的阵地。高等院校作为居主导地位的教育和科研机构,在社会性别的推广实践上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特色高等教育机构———女子学院由于其特殊的教育对象与教育理念,在推行性别意识、开展社会性别研究方面有着更加独特的优势。社会性别意识推广同样需要非政府组织(NGO)的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