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灯下读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很有感受。他说的是企业管理必须重视细节,做好细节,赢得大发展;细节不注意,不做好,导致大溃败。而作为执政者,要推进地方发展,造福一方百姓,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细节者,小事也。 发展经济、建设城市是政府理所当然要办的“大事”,但政府不能办了“大事”忘了“小事”。门前一条路,街巷一盏灯,人人一份业,户户一套房,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许不是什么大事。然而,正是这些细节和小事,体现出一种“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理念,可谓小事不小,功莫大焉。
要让门前的道路好走
衣食住行,牵动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生活。门前的路不通、不平,则群众出行难。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整治好群众门前的路,使之平平坦坦、顺顺畅畅,方便群众出行。比如,城市的路要更多地想到行人的安全。目前在城市居民出行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靠步行、骑自行车的,甚至还有残疾人。在交通建设时,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对市民的“人文关怀”。要在城市的主干道或十字路口多标一些警示牌,多建一些过街天桥,多修一些地下通道,充分考虑到过往行人、骑车人特别是体弱多病的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安全、方便。应有计划、分步骤地搞好旧城区、旧居住宅小区、背街小巷、楼栋支巷、城中村的整治改造,解决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路面不平、管道不通、道路不洁、环境不美等问题,使背街小巷、楼栋支巷管网对接、路面平整、绿化配套、店铺整齐、各具特色,更适宜人居。又比如,乡村的路要更多地想到出行的便利。如今,县乡公路大多已经改造提质,但村道还是泥泞的土路,“晴天风沙飞扬,雨天泥泞不堪”,不仅不能跑汽车,就是人力车、自行车也难以通行,有些地方的百姓仍然过着祖祖辈辈留传下来的肩挑背负的原始生活。各级党委、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应该把目光放到那些边远的乡村,把修路作为第一件大事,加大投入,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村村通上水泥路,组组通上汽车路,让村路不再泥泞,让村容更加整洁,让村民潇洒地行走在乡间的大道上。
要让街巷的灯光明亮
通衢大道火树银花,时尚购物街流光溢彩,固然能使城市添辉。但是,老百姓走得最多最勤的,却永远是通向自家门口的那条小巷。大街不是天天走,家门口的小巷却天天过。小巷里的灯带给他们的是生活上最为实在的方便,是城市里最为真切的亮丽。大马路灯火通明,小巷子漆黑一团,这是一个城市最不应有的反差,也容易引起市民最为强烈的反感。黑夜通常也是滋生犯罪的温床,多数偷抢案,都是发生在黑黑的小街巷。点亮小巷的路灯,虽然看似小事,但却关乎民生,影响城市的形象。实际上,对更多的老百姓而言,背街小巷的路灯亮不亮、自家楼道的下水通不通、居民小区的厕所脏不脏,才是与他们生活更为密切相关的问题,才是他们更为关注的“大事”。百姓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就是从无数个细节中体现的。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因为“小事”件都影响着民心向背,都紧系着百姓忧乐。做好人民群众最想、最盼的这些小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确立群众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的观念,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就事论事,不做表面文章,一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因此,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当中,我们既要花大钱搞亮化工程,把她装扮得更加璀璨,同时更要注重与市民生活最息息相关的小巷亮化工作。这些小项目虽然不是耀眼的“明星工程”,却是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当然,让街巷灯明亮,本身还有许多细节性工作需要加强,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路灯管理,定期搞好维护,有灯的做到少浪费,晚上亮白天熄;无灯的及时安装。只要把这样的关乎民生的具体事情抓细、抓实、抓到位了,不但能让群众开心、暖心,更重要的是能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
要让待业者有其岗
“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岗”,这曾经是多少志士仁人的社会理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失业问题,贫富差距日趋悬殊,埋下了严重的社会隐患。就我们长沙而言,当某些人在挑三拣四埋怨工作岗位的时候,当某些人在人浮于事“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时候,他们可曾想到,全市还有至少3万有劳动能力且有强烈劳动愿望的待业人员找不到工作,他们有的是夫妻双双下岗,有的是全家没有一人就业,有的则是既失地又无业。一想到那些下岗的“4050”人员,他们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国家,然而就在他们像蜡炬成灰泪始干时,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我的心灵就有一种莫名悸动;一想到在改制企业调查中看到的职工们那“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份工作”的期盼眼神时,我的心就好似在哭泣。虽然我市近几年加大了就业工作力度,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每年新增加了近8万个就业岗位,但仍然没有实现充分就业。殊不知,实现全社会的充分就业,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志之一,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政府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向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平等提供就业机会,言重一点,是失职。这样的结果,一方面使他们无力改变贫困状况;另一方面,也扭曲了他们的心理,容易积累不良情感。在这种情况下,一有诱因,他们就会成为社会动荡的“定时炸弹”。各级政府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最充分就业社区或零失业社区,加大失地农民的“双安”力度,实现和保障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让无房家庭安居
近些年来,我们所居住的城市随着城市建设的大力度推进,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处处住宅小区方兴未艾。可在这高楼大厦之下,还有多少市民仍然住在棚户角落?在这住宅小区之旁,还有多少家庭几代同堂挤居一室?这些于我们的执政者而言,应该是不下眉头,记在心头。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老百姓安身立命之所。安居说“小”,于国人而言是个人家事;安居说“大”,于国家而言是“安民国策”。作为执政者,理当把群众安居引以为要事,抓之为政事。在建高楼、修豪宅时,要更多的想到失房居民、危房群众、无房家庭以及拥挤住户;在定政策、促发展时,要更多的考虑到让人民群众买得起房、住得下去。认真落实拆迁安置政策,建好安置房,补偿安置金,让失房居民有房住、住好房;切实抓好危房处置处理,或搬迁,或整改,或新建,让危房群众居住安全、住上放心;分批有序建设经济适用房,适当建设廉租房,让更多的无房家庭、打工农民有房买、有房租、住到房;进一步健全完善房改制度,发挥房地产政策在市场中的杠杆作用,让更多的市民家庭能够拥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户型面积的住房。面对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存量空房与群众中仍有不少家庭无房的矛盾,理政者当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放开存量住宅二级市场的交易,并辅之以适当的财政补贴来鼓励低收入家庭租赁或者购买存量住宅。
不拒细壤,方可积土成山;不择细流,则能积水成河。做好惠及老百姓的小事,乃是做好执政者大政的根基。各级党委、政府不可不察!(作者系中共长沙市委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