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3月13日讯(记者孙玲玲)山东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淄博的惠民医疗服务落脚点在哪里?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了卫生部门和有关医院负责人。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卫生局了解到,包括《意见》中提到的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立惠民门诊、惠民病房、惠民病床,淄博市卫生部门还将利用社区的优势试点推行惠民社区服务。淄博市卫生局医政科李全营介绍,惠民医疗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烈军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群。享受惠民服务人群所使用药品的费用减免比例不会低于10%,具体优惠比例近日将向社会正式发布。
全省《意见》出台后,淄博市卫生局多次带领各大医疗机构负责人外出学习,并要求各大医院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惠民医疗服务的相关规定。目前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中医院等几所大医院已经有所行动。
淄博市中心医院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医院半个月前已经开始讨论惠民医疗服务的事情,目前已经拿出相关文件,但还没有最后定稿,“一旦我们正式实施这个惠民服务,所有符合政策的人都享有优惠服务,病床也会开放。”这名负责人还介绍,医院还将专门拿出一个社区做惠民社区服务,详细、确定的惠民政策出台后,医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淄博市第一医院医务科马进强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截至今天,医院已经对惠民医疗服务定调,即对下岗职工、贫困人员、残疾人等实施惠民服务,药品减免比例为10%,门诊减免比例为20%。
淄博市中医院试行惠民医疗服务的步伐迈得更快,3月1日已经正式出台《关于建立“惠民病房”的有关规定》,医院惠民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特困职工、特困居民和特困农民,医院将建立“惠民病房”,采用“三免”、“十减”,其中的“三免”为免住院空调费、住院暖气费、大便常规检查费,“十减”为透视费、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血电解质测定费、血葡萄糖检测费等减免20%,药品费、床位费减免10%。(a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