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卫生部昨日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重点加强对放射卫生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计划指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开展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核设施、核电站、加速器等非医用辐射机构。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