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4日讯从2003年开始,文昌市交通管理总站要求每辆出租车每月必须缴纳140元的停车费。今年3月份,已经收取了两年的停车费,再次引发了众多司机的强烈不满和质疑。而就在这时,新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正在办理更换中,一些司机因没有缴纳停车费而无法正常办证。
据了解,文昌市交管站对全市所有车辆按照不同标准“一刀切”收取的停车费,每年高达30万元之多……
文昌出租司机反映
不缴停车费就不给换证
3月中旬以来,有文昌出租车司机多次向本报反映,该市交通管理总站要求出租车司机必须缴纳停车费,如果不能按时缴纳就不给换发2006年的《道路运输证》。
提供线索的一个姓王的司机在电话里说,他于2004年办理了出租车营运手续,并且按交管站要求缴纳了全年1400元的停车费。“我们觉得这个收费项目非常的不合理,从2005年开始我就拒绝缴纳停车费。现在开始换发2006年的营运证,交管站要求我们补交停车费并缴纳2006年的费用,如果不缴的话就不给换营运证。”
在文昌城区,和王司机一样因拖欠停车费,或不按时缴纳停车费不能换证的司机非常多。
城区内建了四个停车场
2003年,文昌市交管站专门在城区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设置了会文、水涯等四个停车场,专门用于出租车停车等客。有司机告诉记者:“我们出租车也不可能天天停在停车场等客呀,大部分需要乘坐出租的客人都在城内,修这些停车场莫名其妙。”
据了解,在文昌市出租车市场,除了海汽公司有自己的停车场外,其他所有的出租车都必须交每月140元的停车费。琼信出租车公司车队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文昌市有近300辆出租车,每辆车一年需1400多元的停车费,一共要收多少停车费啊!这些费用都哪里去了呢?”
记者调查
许多出租车今年没缴停车费
3月13日,在文昌市人民医院门口,记者上了一辆出租车,与司机聊起停车费这件事。司机赵某说:“所有的司机都有意见,我们天天在街上跑,非要弄个停车场让我们停在里面收停车费,凭什么要缴停车费呀?”
记者在和赵某的交谈中了解到,他也没有缴纳今年的停车费,因此不能换营运证。赵某告诉记者,大部分司机都在拖,“反正有这么多人拖着,我急什么”。
当天下午,记者从交管站了解到,由于许多司机没有缴停车费,几乎还没有司机到交管站办理换证手续。
赵某给记者拿出一个红色的小本,这是由文昌市交通管理总站制作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缴费证,里面注明了停车费的缴纳情况。“缴一个月费,表格里注明数额盖一个收费员印章,一次性缴纳半年费用,优惠一个月,缴纳全年停车费优惠两个月。”赵无奈地告诉记者:“正常的换证费肯定要缴纳,把换发营运证和停车费捆绑起来收费,我们觉得一点道理也没有。”
出租车公司
“交管站让交,我们就收”
目前文昌一共有琼信、交通、建马、交际和海汽5家出租车公司,除了海汽公司外,其他公司是司机自己购车,所有权和经营权属司机本人,仅挂靠在公司名下,公司为其提供一些相关服务工作。
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交通出租车管理公司,该公司有100多辆出租车,是文昌市最大的出租车公司。当时3个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准备换发营运证的材料。“从今年开始听说营运证统一由省里面办,需要非常正规的照片,我们正忙着准备呢。”一位工作人员说。
对于记者提起的关于换发营运证必须缴纳停车费的事,他们均表示这与他们没有关系,“我们只提供相关的服务,交管站让交什么,我们就收什么。”“停车费也不是到这里交,与我们没有关系。”
海汽公司不需要缴纳停车费,但每个司机缴纳了260元的换证费。该公司何主任告诉记者,交管站也没有说换证要多少费用,是预收260元,多退少补。在其他几家出租车公司,记者得到了同样的说法:“收停车费是事实,司机直接到交管站交钱,我们只是给他们(司机)做一些服务。”
交管站站长
“停车费像养路费,不交行吗?”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文昌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见到了该站陈站长。提起不交停车费就不给换营运证的事,陈这样告诉记者:“停车费就像养路费一样,你不交行吗?现在要换营运证,你肯定要交哦。”
“我们的收费是有依据的,我们根据省发改厅印发的《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通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批,有收费许可证。”陈给记者拿出了2003年1月7日文昌市物价局的批复和行政性、营业性两个收费许可证。在批复上记者看到,管理站将全市机动车辆划分为6大类,每类车每个月收费从180元到30元不等。而出租车司机反映比较强烈的小型客车(主要针对出租车)每月每辆140元,成了收费的主体。
陈站长告诉记者,在文昌一共约有290辆出租车,“而我们目前收到停车费的出租车仅仅130辆。”在2005年中,有大约100多辆出租车拖欠或者没有缴纳停车费。据陈站长解释,文昌还不能像海口一样让出租车上街,由站里给出租车提供固定的停车场等客,所以要收取一定的停车费。
根据记者和陈站长当面初步计算显示,除了大客车180元/月,大货车200元/月,正三轮车、小型拖拉机50元/月无法正常收取停车费用外,中型客车150元/月,还有三轮摩托车30元/月,共计每年收取30万元的停车费。对于这个收费标准,陈一再强调有物价部门的审批。
省发改厅价格管理处
不敢认定收费是否合理
昨日上午,针对文昌市交管总站以换证捆绑收取停车费一事,记者采访了省发展与改革厅价格管理处,负责管理出租车的一位处长告诉记者,从程序上讲发改厅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权力已下放到各地。
“从程序上讲,他们的做法是没有越权的,也是合法的,但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当地的物价部门审批,我们不直接管理,收费是否合理我们不敢认定。”
“如果出租车司机觉得价格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当地不予受理的,形成书面材料,保留证据,可以向省厅反映。”该工作人员说。
专家说法
属于强迫收费
收费标准偏高
“谁服务,谁收费,但收费让人要心服口服。”昨日,海南大学社会管理学院王志汉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文昌‘一刀切’收取停车费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该按照每次收取多少,要和车主进行协商,不应该管你停不停车,停多久就一次性按月收取140元。”王志汉博士说:“文昌市也不算经济发达地区,每辆车每月收取140元,每年就是1000多元,对车主来说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这个收费看似不合理。”
据王博士讲,作为政府执法部门在实施服务性收费项目时,应该和服务对象进行协商或者听证达成服务共识,应该遵循“一分服务,一分收费,没有服务不得收费”的原则。
王博士告诉记者,文昌交管总站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首先是没有进行协商,属于强迫收费;收费的法律依据不充分;脱离了当地经济的实际,收费标准偏高。(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