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上海日前正式发布2006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首次将室内空气质量列入工程验收范围,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房屋不准交付使用。
此外,这一合同示范文本中还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不得低于2年;装饰装修公司如果在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的装饰材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