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提出建议,应该降低药价,同时,提高医生技术性服务的报酬,即在医生门诊费外加收固定的“处方处置费”。这一建议指出了理顺医药关系,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正确方向。尽管实施起来存在一定难度,但有关部门还是应当对此予以深入考虑。
目前,人们普遍倾向于把看病贵、看病难归咎于医院和医生的贪心。但这是有原因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大幅度减少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拨款,使医院走上了商业化经营之路。医院赢利的主要途径有两个:出售药品,出售检查服务。有统计显示,一般医院总收入中,财政拨款等约占5%,药品收入约占48%,医疗服务收入约占47%,其中主要为检查化验。
而医院获得这两项收入,离不开医师的积极参与。尽管发改委多次强制性降低药品价格,但患者似乎并没有从医院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因为,医师完全可以不开列入发改委降价目录的药品,而开出价格高得多的替代性药品。
医师之所以这么做,除了为医院创收,也为了追逐个人利益。人们当然可以通过完善医师的行业自治,强化医师的职业伦理约束,但医师也有其苦衷。在目前的医院体制下,与自身所创造的价值、所承担的风险相比,与早年教育的投入、自己的社会身份相比,医师的合法收入偏低。面对这种状况,缺乏足够职业伦理约束的医师,自然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牟取私利。
针对医院药品进货、处方、销售环节中的腐败现象,以及医师索取药品回扣的丑恶行为,人们提出医药分离的设想,有些地方也进行了尝试。2003年,上海海江医院尝试关闭医院药房,专事诊疗,卖药则由从社会上引进的平价药店担当。海南省更是曾经进行大范围尝试。
不过,此类尝试大多失败了。原因在于,这种改革是一条腿走路。这些医院实行了医药分离,但诊疗价格依然维持在原有水平上。医院缺少了一大笔收入,自然难以维持;有的医院则将药房托管给社会药店,从中提取一定利润,既没有完全摆脱以药养医局面,也因为与药店扯皮而陷入困境,不得不走回老路。
但是,从长远来看,在公立医院,医药迟早要分离。在大多数国家,公立医院是医药分离的。医药分离确实可以解决现有体制中的很多问题。韩国从2001年起实施医药分离,虽然在强力推行医药分离的过程中,遭到个别医院工作人员的抵制,但最终,韩国将医药分离制度推行了下来,使公众从药价下降中深深受益。
考虑到各地尝试的教训,推进医药分离,必须要让医院能够维持生存,让医师的收入与目前水平大体持平。而提高医师服务价格,比如,在医生门诊费外加收固定的“处方处置费”,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尽管,按照目前的民众心理,这样做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现在群众普遍愿意接受药品或其他医疗服务收费降价,如果提加收一项诊疗费,肯定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
如今,民众的确不愿意再看到任何形式的涨价。但是,面对目前医疗体制中的重重弊端,光靠良好的愿望无济于事。不改革现有医院体制,患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必将继续遭受损害。必须透过理性的思考,寻找解开死结的办法。比如,政府有必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一个系统的医药分离方案,其中包括提高医师服务价格的内容。
这个方案需要科学估算医药分离给民众带来的实惠,及提高医师服务价格给民众带来的新成本。让这个方案接受人大审议,让公众就此展开辩论,并作出公共选择。只要改革成本小于医药分离的收益,民众自然会作出理性的、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