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局昨天宣布,现在开始,海事部门将对500总吨及以上沿海跨省航行的散货船和其他货船(包括航行于港澳航线的中国籍海船)实施《国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认证。自明年7月1日起,未取得安全管理证书的,航运公司将被取消安全管理资格,船舶一律停航。
(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