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快速增加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专利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专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为让广大市民和相关企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对该《条例》作了解读。
明确专利专项资金的设定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专利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政府加大了对专利工作的资金投入,省、市、大部分区、县(市)都设立了专利专项资金。《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对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确定,保证了政府对专利工作的资金投入。《条例》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服务职能作了细化,强调“应当加强专利信息网络建设,构筑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专利保护信息和其他相关专利信息服务,促进专利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加强对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鼓励单位建立健全专利侵权防范机制,培训专利管理人员”。案例1:杭州萧山佳佳工具有限公司的“一种打弯孔的钻头”,在英国申请发明专利,2005年11月2日被授权,2006年2月,获得了政府的20000元人民币资助。案例2:康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的“植物油提取方法以及它的药物组成”,在美国申请发明专利,2004年6月1日被授权,2005年9月,获得了政府的20000元人民币资助。
政府工程不可侵权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政府不仅是管理者,也应该是实践者。本《条例》分别对政府采购和利用财政资金实施公共工程中的专利管理作了较细致的规定,明确“政府采购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建立专利有效性审查制度,并在采购合同中落实专利纠纷预防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对存在专利纠纷的产品不予采购,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条例》还对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侵权行为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设置了具体的罚则。这一规定是本《条例》的主要创新点之一。案例:2004年1月,我市某高速公路的一个标段,承包单位江西省某集团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工程中使用“埋于软地基的混凝土筒体的施工方法及压入式一次成孔器”专利技术进行施工,遭专利权人投诉。经查,该施工设备和方法落入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后江西省某集团通过将工程转包给有该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工程公司施工,妥善解决了这起侵权纠纷。
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有规定
《条例》规定了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者在专利实施和专利权受让中的优先。我市个、私、民营等中小企业发达,企业专利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专利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十分严重。因此《条例》用较大的篇幅,较详细地列举了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提供或索取专利权证、进行专利检索的各类经济活动,用以规范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专利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案例:龙某是杭州一家机械厂的技术副厂长,在任内担任一项新设备的科研公关工作,成功开发出了新产品。这本应是职务发明,但由于该工厂当时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没有申请专利。后龙某跳槽到其他公司,带走了相关的技术资料,也生产这种产品,机械厂投诉其侵权最终失败。
专利权人外出维权可“求助”
专利侵权具有跨区域性,《条例》规定:“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的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供指导帮助,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专利侵权纠纷的协作处理程序,协助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目前,包括我市在内的长三角地区省、市、县三级共27个知识产权局,协商建立的长三角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所规定的区域内异地举报和跨省市维权、案件转办、移交等程序。案例:我市拱墅区一家生产升降机的企业,其产品被金华市的一家企业仿制。当该企业向市知识产权局求助时,市知识产权局派出专人到省知识产权局和金华市知识产权局协助处理,最后事情得到圆满解决。(通讯员周晨姚广稀记者吴幼祥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