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3月5日
第一次犹豫
5日是星期天,攀枝花的阳光依旧火辣。 晨阳这天休息,她早早地找到记者。一大早男朋友就上班去了,男友有时很清闲但忙起来时就没日没夜的,晨阳很心疼。
“昨天晚上一整晚都翻来覆去,睡不着……又想放弃了……申请工伤,肯定又要闹得沸沸扬扬,又要成为关注的焦点,又要听更多难听的话。算了,我忍了吧。反正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女人遇到这样倒霉的事,别人都能忍,我也忍吧……”晨阳脸色蜡黄,眼睛浮肿,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看着她无助的样子,记者不忍心为她“鼓劲加油”,只能告诉她,那些顾虑的确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尊重她自己的选择。
上午,晨阳提出和记者去公园走走。她说,她一直喜欢清静的公园,出事后再也没有勇气一个人去公园了,甚至连外出溜达的心情也没有了。平时休息时,她就一个人呆在家里,哭或者发呆。“我怕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我总觉得周围都是坏人,都会来害我。这种恐惧感也包括在办公室,只要发现一间办公室里只剩下我和一个男同事,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往外跑。”挽着记者的手,晨阳说她有了一丝安全感,因为毕竟她不再是一个人了。
公园里栽种着几棵攀枝花,地上也掉了不少大红的花朵。看着快要凋谢的攀枝花,晨阳突然再下决心:“我,就像这攀枝花一样。攀枝花凝聚着一种奋发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想好了,既然发生了这件事,沉默、回避、低头都不是办法。我要去,申请工伤!”
晨阳说,今年春节后,她找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案子已一审判决,黄某因强奸罪被判六年,但黄某不服又提起了上诉。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攀枝花市中级法院已于上周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某被绳之以法,对晨阳来说,这多少是个安慰。但是,她认为,她是上班时间在单位遭同事凌辱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她提出工伤索赔。
艰难维权
四处奔走结局让她绝望
第三天 3月6日
没有支持的声音她迷茫了
单位:申请工伤?可能性不大?
6日,星期一,阳光依旧很足。早上7时,晨阳就去单位上班,一直持续到晚上7时。在电话里,她对记者说,她又是一夜没睡,她的思想折腾了一整夜仍然没有直面单位领导的勇气。
上午10时,记者来到晨阳所在处室,找到负责人薛书记。听说是晨阳一事,薛书记让记者去找工会李主席。李主席倒是快人快语:“这个事很复杂。刚开始说法不一,大家都说他们是谈朋友,谈朋友发生这些事,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李主席说,事情发生后,晨阳死活不承认跟黄某有恋爱关系,单位提出内部处理,晨阳坚决不同意。李主席承认,晨阳遭强暴之前,黄某的确骚扰过她,单位对其作了内部处理。李强调说,发生这事后,单位也意识到管理上存在疏忽,马上调整处室的职工值班制度:凡两人同时上班必须是同性。他认为,单位在管理上补了漏,已经对此事相当重视了,晨阳的伤害与单位无关。
记者提出晨阳希望申请工伤,向单位提出索赔。李主席笑了:“申请工伤?可能性不大。单位赔偿什么?单位有什么责任?这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单位上有责任也是管理责任,但我们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法律上没有规定啊。”他还说,如果晨阳不提出来,单位绝对不可能给她任何赔偿。“怎么赔?什么名义?公司都没有先例。如果她正式提出来,那只有请示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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