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5日讯(通讯员邹爱玲记者蓓蓓) 自2006年3月起,童车类玩具、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六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为了孩子的安全,经营者、消费者今后在经营和购买上述六种产品时,一定看准有无“CCC”标志,对未取得“CCC”标志而继续生产、销售的厂家,消费者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