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下午,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消保处处长肖本华、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走进“四川在线”直播间,与网友进行现场维权交流。在一个小时的直播中,近百名网友提出的问题涉及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
一位网友说,他在2005年2月买了商品房,商品房合同写明是2005年9月交房,结果2006年初才交房。他认为开发商应该赔偿违约金,但开发商拒绝。洪波表示,开发商已经延期,按照合同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该网友应该得到赔偿。消费者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拨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权热线12315。如果合同构成了欺诈行为,消费者还可以起诉。(舒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