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5日讯市民投诉:“买了房子一直都没装修入住,但物管处仍然要求分摊电梯电费,这怎么合理?”昨日下午,海口市民黄小姐向本报反映。
黄小姐介绍,她在香港城买了一套房子,2004年底开始交房,但由于种种原因,她直到今年3月初才去拿钥匙准备装修,并交了装修与水电押金,物管处让她再补交物业管理费、电梯电费分摊等各项费用。 黄小姐不明白,她从交房至今一直都没有入住,根本都没使用电梯,为何还分摊电梯电费?昨日物业还停了她家的水电,装修只能中断。
记者行动:昨日下午,记者陪同黄小姐来到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处。物业公司的林总说,停电是因为业主说好要交钱但迟迟未交,只要对方同意交钱,他们将立即给业主通水电。经协商,最后物管处同意黄小姐的房子物管费按一半收取,但电梯电费分摊必须交。昨日下午6时,在黄小姐同意4月底交相关费用后,物管处给她家恢复了水电。
部门说法:据海口市物价局、海口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业主在开始装修或入住后必须交电梯电费分摊,但房子在空置期间,也就是没有装修入住之前这段时间,可以不用交。业主可拿通知单到相关部门投诉。海口市房产局房管科负责人还介绍,物管处无权断掉业主的水电。(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