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茹茵实习生张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第一季度对全市部分商场、超市销售的服装和鞋,城乡加油站销售的汽、柴油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共抽取了4种商品66个批次的样品。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64%。
1、抽取针织内衣样品10个,对抽样内衣的甲醛含量、耐洗、耐摩擦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抽样内衣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抽取皮鞋样品10个,对抽样皮鞋的耐折、耐磨、粘合及勾心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抽样皮鞋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抽取车用柴油和乙醇汽油样品46个,对柴油的闪点、凝点和水分等指标和乙醇汽油的乙醇含量、其他氧化物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率为48%,不合格柴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闪点不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