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市工商局公布了2005年长沙十大典型打假案例,并提醒消费者今后购买商品时可要多留个心眼,别让假冒伪劣产品钻了空子。
案例一:销售假冒“南山”奶粉案去年2月17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称高桥大市场某食品贸易商行销售假冒“南山”牌奶粉。 经执法人员抽样鉴定,当事人销售假冒“南山”牌厂名、厂址奶粉299件。市工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将造假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制售假冒名酒案去年10月,市民向市工商局芙蓉分局举报,称马王堆农科村一带有制造假酒的窝点。工商执法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开展行动。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共端掉位于马王堆农科村制造假酒的大小地下窝点43个,现场查获各类假酒238件。
案例三:销售假冒“小天鹅”脱水机案去年12月6日,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在销售假冒“小天鹅”脱水机,当日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扣留假冒“小天鹅”脱水机680台,并立案调查。经查实,王某从慈溪市奇人电器有限公司以每台118元价格定购脱水机729台,至工商部门查获止,已经以每台145元价格销售41台。市工商局依据相关规定,没收假冒“小天鹅”脱水机680台,处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销售假冒味精案某商行分两次从高桥大市场购进410件“加加”牌大颗粒味精,至工商部门调查时止,已销售190件。经过该品牌厂家鉴定,其销售的产品是假冒产品。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商行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制假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五:销售假冒“君山银针”案北京市某茶叶公司从湖南平江某茶厂购入茶叶后,包装成“君山银针”出售,非法获利6515.92元。市工商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案例六:销售不合格助力车案岳麓区某摩托车车行从湘潭市某公司购进“JL48Q-5”型摩托车32台后加价销售,获销售款65600元。该批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市工商局岳麓分局依法对该车行实施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芙蓉区某音响商行从2004年12月份开始,委托深圳市SHDAK科技电子厂贴牌生产TGV王牌VCD、DVD共700台,尔后,将其投放到长沙市某商城销售。由于TGV王牌标识与TCL王牌注册商标极近似,该商行的行为构成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且具有误导消费者的危害性。市工商局开福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案例八:销售病死猪肉案长沙县工商局调查发现该县周某、张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自2004年1月起在该县福临乡从事生猪收购经营活动。在收购生猪过程中,授意雇工从农户手中收购病、死猪,宰杀后售往汨罗市某冷库。至查获时,周某和张某分别销售病死猪肉750公斤和1000公斤。工商部门依法对周某处罚款10500元,对张某处罚款20000元,并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
案例九:销售不合格农药案宁乡县工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姜某某于去年4月18日以每件48元的价格从湖南省某研究所购进500件名称为5%井岗霉素水剂农药后在当地销售。经检验该农药为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案例十:销售伪劣种子案去年2月17日,浏阳市工商局在对种子市场进行整顿时查明当事人刘某分别以10元/公斤、8元/公斤价格购进湖南某种业公司生产的威优46水稻种子440公斤、金优402水稻种子120公斤。通过抽样送检,上述稻种均为不合格种子。工商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不合格种子,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