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鸿雁 陈夏
奥一讯
在深圳用迷药将5女子迷倒后强奸了其中3人,后又以8000元的价格将其中4女子卖到福建泉州一发廊接客。昨天(14),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检方送上法庭。
检方诉称,在接到福建“陈哥”想搞一批女子到福建发廊接客的消息后,被告人孔维华、张涛与姜阳武、张涛的弟弟以及阿斌(后三人在逃)即开始密谋在深圳拐骗妇女贩卖至福建省泉州市。
去年7月31日中午12时许,孔维华、张涛等人在南山区西丽镇将5被害女子姚、柴、向、石、晓诱骗至宝安区福永镇一酒吧,用迷药迷昏5女子后,又将他们带至沙井镇一酒店。其中3名女子被张涛等人强奸。
次日上午,孔、张等人胁迫5女子去福建,因其中一女子姚反抗强烈,张涛遂将其送回福永镇,孔等人则拐带着另外的4名女子至福建省泉州市梅山镇,以每人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她们贩卖给“陈哥”(姓名不详,在逃)。
“陈哥”将4名受害女子带至发廊强迫她们接客。两名女子的证言称,“陈哥”称,不接客就要将其剁成肉酱。
而据侦查机关侦查,孔维华在拐卖妇女之前,已跟他们参与过一起故意伤害案。
对此指控,孔维华只承认其拐卖妇女,否认在此过程中有强奸和抢劫的行为,另外,他认为故意伤害一案中,他只是一个摩托拉客仔,没有叫帮凶也不是帮凶。
张涛则认为虽然其跟姚发生了关系,但是姚自愿,不存在强奸一说。至于拐卖,他也没有参与其中。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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