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保外就医、被依法判处缓刑监外执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谁来更好的监管?他们的生活谁来关心并保障?如何掌握他们的心理动态预防他们重新犯罪?昨天,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成立的大连市第一个社区矫正中心,来自我市两级司法机关、街道、社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以及50多名志愿者共同回答了这个问题:社区矫正将给监外执行罪犯一个温暖的家。
过去,在监外执行的罪犯主要由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实施管理和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有关精神,大连市从今年起将在全市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工作,将在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相关部门、社会基层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活动。
据了解,为使社区服刑人员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避免他们重新犯罪,民政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规定给予他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没有自谋职业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机会并指导就业,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记者孙健( 大连日报)[编辑: 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