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仲裁法庭成立
本报讯(记者 宋珍 徐小荣)为快速解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因产品的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各方面与销售和服务单位产生的争议,3月14日,省消费者协会专门成立了消费纠纷仲裁法庭。
据悉,消费纠纷仲裁法庭是为专门处理消费纠纷而设立的仲裁机构。它依照《仲裁法》和《仲裁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由有仲裁资质的人员组建的裁判组织,专门裁处各种消费纠纷案件。受理的案件范围有:由于侵权行为或是其他原因引起的财产权益纠纷;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合同纠纷包括: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通信、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记、居间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著作权、商标许可使用、专利权合同纠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