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居上 记者 陈忠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账单,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前不久省消协在一项调查中却发现,我省消费账单使用率偏低。其中,通讯、水、电、气行业出具账单情况,消费者最不满意。 今年2月,省消协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对全省通讯、金融、社会公用性事业单位的账单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主动要过账单的不足50%;知道提供账单是企业的告知义务,服务商不提供账单,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的不足60%。同时,我省邮寄账单普及率很低,72.2%的家庭没有收到过经营者主动提供的邮寄消费账单。调查总队还发现,在提供账单、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方面,消费者对通讯、水、电、气等行业最不满意。昨天,省消协提供了发生在南京的典型案例。【案例一】一位姓张的手机用户,买手机重新入网时没有注销旧号。7个月后,被要求缴纳月租费和滞纳金共700多元。【消协点评】如果通讯部门及时把消费账单给了用户,消费者就会及时知道,也会及时去销号,可以避免更多损失。据介绍,目前,手机用户想要得知自己手机的消费情况,必须自己到营业厅打印。有时,手机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被提示欠费停机。省消协有关人士认为,这些情况都是通讯部门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的。同时,通讯部门向手机用户收取短信查询话费的做法,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二】家住城南的陈某,父母年纪大,上个月忘了及时交电费,供电局工作人员把电费催缴单贴在陈某父母住宅楼的单元门外,又被人撕了,造成陈某父母家被断电。此后,陈某父母不得不交了滞纳金,还交了开通费。【消协点评】水、电、气行业,及时为用户提供消费账单尤为重要。这个案例中,虽然供电部门提供了电费催缴单,但并没有送到当事人手中,造成最后断电,供电部门是有责任的。现在很多居民都在银行办理了水、电、气费代扣卡,用户无法得知他们的水、电、气消费情况,水、电、气部门应按时为客户提供消费账单,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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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账单,是与消费者发生对账行为的部门或单位,应该向消费者提供的账目发生详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据统计,去年,全国邮政部门共为各行业邮递消费账单8.4亿多件。其中,上海2.1亿多件,平均每人达20余件;江苏7700万件,平均每人只有1件左右。 |